因為僥幸心放大了
然后感覺自己不會中招
然后又感覺它是安全的
一步又一步:
從謹慎嘗試到大額損失
2023年4月,四川綿陽,外賣員小唐通過朋友介紹了解到某文玩交易平臺。對方告訴他,只要在手機上安裝一個軟件,然后在里面操作就行。投資金額2000到1萬元不等,根據投資金額的不同,每天就能有幾十元到上百元不等的收益。

一開始,小唐對這種來錢快的方式持懷疑態度。但朋友多次勸說小唐,還每天在朋友圈發一些投資收益的截圖。小唐心動了,他決定嘗試。畢竟相較于每個月3000元的工資,這些收益具有不小的吸引力。小唐出于謹慎只投了2000元,第二天就拿到了30元利潤。他連續嘗試幾天,收益穩定。不過此時,小唐覺得錢來得過于容易,于是采取了觀望的態度。可之后小唐看見群里不斷有新人加入,交易也很活躍,他又動心了,便逐漸加大投資額度,直到最后一單投了8000元。
2023年5月28日的清晨,小唐如往常一樣打開手機,卻發現自己投錢的那個App平臺突然無法訪問了,相關的聊天群也全部解散了。事發后,小唐立刻聯系介紹他入群的朋友,對方也同樣蒙受了損失。小唐很快意識到,自己可能是被騙了,于是選擇了報警。

事實上,在綿陽當地,有同樣遭遇的并不止小唐一個人。在小唐報案之前,四川綿陽警方已經接到了數十起類似的警情。
一環扣一環:
從虛擬訂單到拉人入伙
警方分析發現,這是一種新型的網絡傳銷。它有入門費,買一單至少在2000元以上。同時,交易的不是實物,而是一個虛擬訂單。最為關鍵的是,參與者通過直接或者間接發展下線的方式,來獲取更多的獎勵。每接一單 ,第二天再賣出的話,訂單金額就會增長4%。

警方介紹,這種網絡傳銷需要不斷拉新人加入,有新人參與就有增量資金,項目才能運轉。當沒有新人參與,或者增量資金不足時,很快就會崩盤。網絡傳銷平臺一旦崩盤,虧損最多的就是底層的參與者。而對于傳銷團伙中那些中高層級的人來說,影響并不大。因為他們通過拉人頭,提高自己的層級,就不需要再花錢去購買訂單,只需要做好管理,就能獲得提成。

警方調查發現,涉案的網絡傳銷平臺,從2023年4月底上線到5月下旬案發,在不到一個月的時間里,注冊會員達6萬余人,交易金額近10億元。
一層疊一層:
從普通參與者到團隊管理者
通過數據溯源,經過一個多月的調查取證,最終警方查獲了一個以耿某為首的網絡傳銷犯罪團伙。2023年4月,耿某通過技術外包團隊開發出這個文玩虛擬交易平臺。耿某作為幕后老板,直接管理6個大團隊長,每個大團隊長下又有許多小團隊長,再往下就是店長和普通參與者,呈明顯的金字塔結構。

警方于2023年6月展開收網行動,抓獲耿某在內的多名犯罪嫌疑人。經查,耿某非法獲利高達220萬元。2024年3月9日,法院認定耿某犯組織、領導傳銷活動罪,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,并處罰金人民幣30萬元。團伙中其他涉案成員也分別被判處了相應的刑罰。
其中,47歲的葉某是一名小團隊長,在案發前曾是一名普通家庭主婦。她一開始只是想嘗試賺點菜錢,卻在平臺的培訓中被洗腦,逐漸成為團隊管理者,發展了上千名下線。

最終,葉某不僅賠光了賺來的錢,還倒貼了幾十萬元,欠下信用卡債務。2024年3月,葉某因犯組織、領導傳銷活動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十個月,緩刑兩年,并處罰金3萬元。
普法時間

Q1:
網絡傳銷和網絡詐騙到底有什么區別?
A1:
我們可以把網絡傳銷形容成一個金字塔結構。金字塔有什么樣的特征呢?它要發展下線,通過拉人頭形成這樣一個金字塔的結構。然后通過它構建的這個層級、它的返利,去實現它騙取財物的目的。普通的網絡詐騙,它是虛構事實、隱瞞真相,然后使這個被害人陷入錯誤認識,然后在這個錯誤認識的基礎上去交付財物。它不會去拉下線,它也不會去靠這種層級的一點一點的返利,去實現騙取財物的目的。更深層次的一個本質的區別,我們看這個網絡傳銷,其實這個被傳銷的人對這個事情是了解的,他甚至是希望能夠早一點介入到傳銷的網絡中,和他的上線一起去通過這個傳銷去獲利。
Q2:
現在我們在網上搜索,可以看到各種各樣的所謂的一些投資渠道、投資項目。所以也想請您給大家提提醒,就是我們該怎么樣去擦亮我們的雙眼,甄別這些項目,以防陷入這種網絡傳銷的陷阱當中呢?
A2:
我們現在這種網上的投資項目魚龍混雜,非常難以甄別。首先我們要警惕這種宣傳,比如說它高額回報或者快速致富等等一些口號,那么它背后其實往往很有可能是巨大的陷阱。另外就是我們在投資的時候,一定要理性,要去多了解它的背景、它的資質。也不要把投資的金額集中在一個地方,要把它分散開。最后,如果愿意投資的話,還是應該去多學習相關的投資理財知識,也要增加相應的防范意識。如果碰到可疑的情況,要及時去舉報,及時去報警。